山东惠才卡办理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,可以获得山东省绿色通道服务: (一)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部门《关于印发〈引进顶尖人才“一事一议”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鲁组发〔2016〕25号)引进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。 (二)经省内单位推荐,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。主要包括: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,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,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,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,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;国家科学技术奖首位获得者,中国政府友谊奖、全国创新争先奖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,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,全国技术能手,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等。 (三)入选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。主要包括: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入选者,“外专双百计划”个人入选者和入选团队核心成员,齐鲁文化名家,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齐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,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最高奖、一等奖首位获得者,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等。 (四)省内单位引进的从其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推荐入选国家级、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;省直有关部门设立的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。其中,全职引进到省内事业单位工作的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。 (五)省内单位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,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、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学位人员,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员,以及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。
办理流程
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条件
一、A类人才 1.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 (含外籍院士); 2.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加拿大、瑞典、瑞士、荷兰、澳大利亚、俄罗斯、乌克兰、印度、韩国等国家的科学院院士、工程院院士或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; 3.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; 4.诺贝尔奖 (物理、化学、生理或医学)、格拉芙奖、沃尔夫奖、泰勒奖、菲尔兹奖、维特勒森奖、拉斯克奖、图灵奖等国际知名重要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; 5.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的主席副主席;全球自然指数(NatureIndex)最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校长 (院长、所长);担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; 6.国家 “千人计划”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人选; 国家 “万人计划”杰出人才人选; 7.省 “一事一议”办法引进的杰出人才。 二、B类人才 1.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: 国家 “千人计划”创新人才长期项目、创业人才项目、外国专家项目、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等入选者;国家 “万人计划”领军人才;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;中科院率先行动 “百人计划”学术帅才;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学家工作室首席科学家;“长江学者”;省 “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”;山东省 “一事一议”办法引进的领军人才。 2.获得以下称号者: (1)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荣誉学部委员; (2)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;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齐鲁杰出人才奖; (3)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;国际标准化组织 (ISO)标样委员会委员; (4)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 “四个一批”人才;齐鲁文化名家; (5)国医大师;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;中国工艺美术大师; (6)“中华技能大奖”; (7)中国政府 “友谊奖”。 3.近5年,以下奖项获得者: (1)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,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,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;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,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; ( 2)省 (市)最高科学技术奖; (3)全国创新争先奖;中国青年科技奖;中国青年科学家奖;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前2位主要完成人; (4)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;中国专利奖前2名,中国外观设计金奖 (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);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、论文奖前2位主要完成人; (5)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主要完成人; (6)茅盾文学奖;鲁迅文学奖;曹禺戏剧文学奖;老舍文学奖; (7)国际著名电影、电视、戏剧奖,著名音乐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; (8)吴阶平医学奖;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前2位主要完成人; (9)中华农业英才奖; (10)世界技能大赛金牌。 4.近5年,以下成果获得者: (1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;国家科技支撑 (攻关)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;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; (2)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 “重大项目基金”“创新研究群体项目”资助的项目主持人,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,且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结题通知者; (3)国际著名金融机构、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、国际著名投资机构的首席类负责人; (4)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、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。 三、C类人才 1.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: 国家 “千人计划”创新人才短期项目、外专短期项目、青年项目、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等的入选者;国家 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;中科院率先行动 “百人计划”技术英才;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;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;省 “外专双百计划”团队项目主要专家、个人长期项目入选者。 2.近5年,以下称号获得者: (1)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;省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; (2)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 (3)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;齐鲁文化英才; (4)全国名中医;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; (5)全国技术能手; (6)“齐鲁友谊奖”。 3.近5年,以下奖项获得者: (1)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,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其他主要完成人;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; (2)省 (部、军队、国防)科学技术奖、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,国际科技合作奖; (3)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;中国专利优秀奖、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、省专利奖特别奖、省专利奖一等奖前2名(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);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; (4)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;省 (哲学)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;长江韬奋奖; (5)全国精神文明建设 “五个一工程”奖单项奖 (含子项5个:文艺类图书、电影、电视剧片、戏剧、歌曲)主要作者 (含编剧、导演); (6)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“文华奖”单项奖 (文华剧作奖、文华导演奖、文华编导奖、文华音乐创作奖、文华舞台美术奖、文华表演奖)一等奖第1名; (7)中国广播影视大奖 (子项3个:中国电影 “华表奖”,中国电视剧 “飞天奖”,中国电视文艺 “星光奖”)主要作者 (含编剧、导演); (8)全国播音主持 “金话筒”奖 (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、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); (9)文化部主办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获得者; (10)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主要完成人;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; (11)中国医师奖;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、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、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、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、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、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; (12)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位;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位; (13)中国IT年度人物奖; (14)世界技能大赛银牌。 4. 近5年,以下成果获得者: (1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主要负责人,且课题通过验收;国家科技支撑 (攻关)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,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;“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”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,且项目通过验收;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,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;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; (2)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“重点项目” “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”“重大国际 (地区)合作研究项目”“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”资助的项目或 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-山东联合基金项目”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,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;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 (3)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; (4)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(学科)带头人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 (学科)带头人; (5)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领衔人; (6)国家引进境外技术、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首席外国专家项目的主要专家;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(文教类)计划主要专家,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”主要专家。 四、D类人才 1.近5年,以下人才工程入选者: 中科院率先行动 “百人计划”青年俊才;“青年长江学者”,教育部 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;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;省 “外专双百计划”团队项目成员、个人短期项目入选者;青岛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,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 (前2名);青岛市引进的国内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聚集的入选本部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人选;驻青部 (省)属本科高校引进的入选本校重点高层次人才工程中相当层次的人才;其他副省级以上城市相当层次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。 近5年,以下称号获得者: (1)“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”(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)荣誉称号;省工艺美术大师;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;省优秀科技工作者; (2)全国模范教师,全国优秀教师;齐鲁名师名校长,省特级教师;省名中医;齐鲁文化之星;齐鲁首席技师;省金融高端人才、齐鲁金融之星;齐鲁和谐使者;齐鲁乡村之星; (3)青岛拔尖人才;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;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;市金融高端人才。 3.近5年,以下奖项获得者: (1)省 (部、军队、国防)科学技术奖、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2名,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1名;青岛市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名,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1名,国际科技合作奖; (2)省青年科技奖;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; (3)文化部主办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;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“文华奖”单项奖二等奖第1名;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“群星奖”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主要作者 (含编剧、导演);中国文联奖 (须为个人获得)最高等级奖第1位完成人; (4)世界技能大赛铜牌、优胜奖; 4.近5年,担任世界500强企业、中国500强企业、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(特指职业经理人);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;“独角兽”企业、“瞪羚”企业的创办人和技术研发首席负责人。 5.引进的省级外国专家项目主要专家;用人单位聘雇的持R字签证的其他外国高层次人才。 6.经市 “一事一议”办法认定引进的青岛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、能力突出、社会贡献大、在某些方面特殊才能和特别贡献的各类优秀高级人才。 《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, 经市人才办审核后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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